深圳讯 6月5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深圳市控烟办)宣布,深圳市地方标准《无烟场所建设规范》(DB4403/T 622—2025)(以下简称《规范》)日前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全国首个无烟场所建设地方标准在深圳诞生。
深圳市控烟办于6月5日举办《规范》地方标准发布会暨宣贯培训班,详细解读该规范,深圳海关、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奋达职业技术学校3家单位分享无烟场所的建设经验。
据了解,烟草流行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最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建设无烟场所是降低二手烟暴露最重要的途径。2014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2019年,《条例》再次修订,将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列入禁烟范围。2024年,深圳15岁及以上人群的吸烟率已降至17.4%,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该市成为全国烟味最淡的城市之一。
2021年7月,深圳市控烟办全面启动深圳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随后,深圳又陆续启动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在此基础上,深圳市卫生健康委(深圳市控烟办)提出并归口,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作为标准编制的技术牵头单位,深圳市控制吸烟协作为标准参与编制单位,共同编制《规范》。
《规范》包含6个章节和6个附录,构建全场景、全流程的无烟环境治理框架。其核心要求可概括为3个“金标准”:有标识、无烟具、有人劝。具体要求为“六有四无一规范一禁止”。“六有”是有制度、有人员、有标识、有宣传、有劝阻、有戒烟帮助;“四无”是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味、无烟具;“一规范”是吸烟点设置符合规范;“一禁止”是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规范》列明,无烟场所的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劝阻违法吸烟行为,特别是服务台、前台接待、会议服务、物业管理、安保等直接接触公众的岗位,应作为重点劝阻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无烟场所的范围不仅限于室内,还包括特定室外区域,如学校、儿童活动场所、体育场馆观众席、公共交通室外站台等。这意味着在深圳,地铁站出入口、公交站台、儿童公园等场所都属于无烟场所。
(深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