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讯 近日,笔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获悉,省卫生健康委、省政数局、省医保局今年联合印发《2024年以家庭医生签约模式促进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推动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城乡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服务。
这是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背景下,广东回应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的举措之一。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老年健康工作,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广东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水平。
895家医疗机构开展老人居家医疗服务
据介绍,广东不断健全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丰富养老服务项目,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构建居家、社区与机构相协调,医养与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21年以来,广州、云浮、江门、肇庆四市先后成功申报并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地区,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居家主要活动区域和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
省卫生健康委组建省级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专家队伍,遴选广州、珠海、佛山市等7个地市开展首次试点工作,持续加快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发展。引导医院转型为护理院,举办护理站、护理中心,开展居家养老。2023年共引导区域内11家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目前,全省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已达895家,居家老年护理服务供给持续增多。
在老年医疗、护理人才培养方面,广东连续三年实施国家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共培训老年医学人才613名,其中老年医学科医师和医养结合机构医师354名、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护士259名。通过开展各级各类老年护理培训班,持续加强老年专业护士规范化培养培训,目前全省累计培训老年护理专业护士31331人。依托“南粤家政”项目平台,全省累计培训医疗护理员53742人,我省医疗护理员队伍逐渐壮大。
广东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截至去年12月,广东设有康复医学科的医疗机构4541家,设立康复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450家,康复医院53家,全省共有243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较2022年增加8家,从业护士16831人。去年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7万余人次,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累计提供服务34万余人次。2023年,设有志愿者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33间。
建立重点人群网格化服务模式
2023年,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共青团广东省委联合制定《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 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城乡社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服务作用,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提升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将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作为家庭签约服务优先保障对象,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预防和减少老年人重症疾病发生。2023年,为702万名城乡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了规范健康服务管理。
2024年,省卫生健康委、省政数局、省医保局联合印发《2024年以家庭医生签约模式促进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推动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城乡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服务。建立重点人群网格化服务模式。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根据社区网格划分,以“包干分片”方式,建立家庭医生团队和社区网格员协作机制,落实“老、高、糖”等重点人群网格片区精准划分,动态共享更新区域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在医防融合服务方面,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基本公卫服务规范,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体检、1次中医体质辨识、建立1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提供1次健康评价、1次健康指导,发挥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作用,帮助老年人尽早发现健康风险因素,早期发现疾病并进行针对性治疗,并按规范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症精神障碍的老年人免费提供规范的随访和健康管理服务。
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加大宣传并开通多点执业、退休聘用、联合门诊、名医工作室等绿色通道,引导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同时,探索家庭病床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适宜、可及、安全、有效”原则,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根据服务对象年龄、罹患疾病和残疾情况等因素,分类提供预约上门巡诊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确保医疗安全。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资格认定和行业管理,明确家庭病床收治的疾病情形、所提供的诊疗服务项目和遵循的诊疗规范,加强对开设家庭病床的业务指导、提供家庭病床服务的监管和日常的巡查、检查。通过医联体、对口支援、远程培训等形式,扩展康复专委会委员单位与省内各级医院康复科的双向转诊网络建设,提升基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全省多家医疗机构组建家庭康复治疗团队,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签约家庭医生等形式,为患者提供居家康复医疗护理服务。
此外,广东鼓励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开展老年居家养老医疗服务,2023年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70家。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在老年医疗护理提升行动项目中明确增加老年医疗护理资源、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推动老年居家医疗护理发展四项主要任务。
(粤卫信)
栏目:关注老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