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讯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民众身体健康、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等10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广东省巩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行动目标是,建立健全敏感、高效的血吸虫病监测预警体系,全省巩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完成消除血吸虫病考核验收。
据介绍,2019年,我省在韶关、清远市原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发生钉螺复现,存在传染源输入引起本地传播的风险。
《方案》提出,巩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行动的基本原则是党政主导,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方案》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准实施消除血吸虫病“六大行动”,即传染源控制行动、综合控制钉螺行动、病人救治管理行动、监测预警响应行动、健康教育促进行动、专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人群血吸虫病筛查,重点加强对来自疫区和血吸虫病流行区等重点人群的筛查,加强有螺地区野外作业、水上作业人员等高危人群的筛查,及时规范治疗血吸虫病病人。到2025年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血检阳性者粪检受检率达到95%及以上。对适宜钉螺孳生的可疑环境开展抽样调查,对有螺地带和高危环境及时实施药物喷洒、浸杀、泥敷等灭螺措施。到2025年有螺环境灭螺覆盖率达到100%。
《方案》要求,对发现的血吸虫病病例,规范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按照“一人一档”建立个人档案,开展复诊复治、病例随访等精准化管理措施。到2025年血吸虫病病人随访率达到95%及以上。开展人群、家畜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及螺情监测,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强化医疗机构对血吸虫病的诊疗意识和能力,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提高病人的检出率。到2025年监测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