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讯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流健康城市和国际化医疗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立法立规立标
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加强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立法。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现行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8部、规章1部。修订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创新将“生前预嘱”、专科护士制度首次入法,打造健康中国的“深圳样板”;修订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扩大中医护士执业权限、放宽从事中药调剂人员范围,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医疗高地;配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推动拓展性临床试验用药制度落地。
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深圳市卫生健康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细化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要求,确保严格按程序制定、发布和解读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动态清理规范性文件,出台规范性文件79件,现行有效34件。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内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确保现行政策文件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
完善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体系。用标准固化卫生健康行业治理经验,近三年卫生健康地方标准获得立项52项,已获批发布33项。发布全国首个《医院质量国际认证标准(2021版)》,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医疗体系融合发展,推动“三甲医院评审”国家标准走向国际,“建立与国际标准衔接的医院评审认证体系”作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获国家发改委推广。强化标准专业技术支撑保障,筹建深圳市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18个专委会,加快建设“深圳卫生健康服务类标准AI服务平台”。
带头学法用法普法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做好内部学法用法。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一是建立党组会“双月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以党组会议题形式每两月安排一次学法,由处室负责人解读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每年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三是持续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要求委属单位明确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人落实“述职必述法”。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参谋作用。建立健全内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构建以委政法处专职法律队伍为主、外聘律师法律顾问团队为辅的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和依法行政中的法律保障作用,切实防范法律风险。全面推行公立医院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医院法律顾问参与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对合同、涉法文书和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处理医院涉法纠纷,代理诉讼、仲裁和调解等。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是推出季度普法活动“医案·说法”。通过邀请不同行业专家探讨有争议性的医疗卫生典型案例,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引导规范从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同时精选每期活动亮点编印案例汇编,成效良好。省普法办评定“医案·说法”为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全员培训。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医学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全市医疗卫生人员每年必须取得2个法治教育培训学分,每年围绕新施行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安排10门培训课程,现全市医疗卫生人员累计超过70万人次完成学习。三是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举办“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宣贯特区卫生健康法规,开展新修订医疗条例专项培训和普法宣传,组织控烟专项督查和执法普法“车轮战”。四是全方位夯实新媒体宣传架构。不断创新官微“深小卫”、直播式执法普法栏目《卫监直击》等宣传品牌建设,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主题宣传,多角度展示深圳医疗卫生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讲好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故事。
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持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民主。依托委官网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发布决策事项目录和流程信息,遵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公布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并选取往年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实施后评估,严格落实决策事项法定程序。
持续优化服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全面动态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顺利承接省委托下放的47个事项。完成“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实现营业执照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多个事项一次申办、一表填报、一键分发、一步办结、一码展示。梳理完成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事项负面清单事项58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通用“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33项。继续推动“照后减证”改革,配合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不断优化涉企服务。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做好行政执法“双公示”数据治理,全面推行“双随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模式,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修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保障规范文明执法;制定首违免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和从轻处罚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智慧卫监”新型综合信息平台在市、区、街道三级实现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领域全业务、全流程、全要素的全覆盖,“智慧卫监”项目入选“深圳市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创新成果”。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
栏目:强法治 护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