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讯 3月29日,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4月1日至5月1日联合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系列宣传活动,部分活动延续到年底。
《通知》明确,宣传主题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活动内容包括组织一场《职业病防治法》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广东省第一届职工职业健康技能竞赛、开展一轮“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一系列“职业健康”讲座、开展一场“健康职场-远离新型职业病危害”专题宣教活动、展示一批职业健康传播优秀作品、开展一次“健康企业”典型案例宣传、选拔一批“职业健康达人”优秀案例、创建一批“职业健康小屋”和开展一轮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等十大项目。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辖区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教育,通过解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和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建设“健康企业”政策等,使其熟知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及职业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提高职业健康守法意识和管理水平。
《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统筹安排并落实经费保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从工伤保险基金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伤预防费,支持开展职业病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中央驻粤企业、省属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把宣传月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本行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宣传活动。
(潘成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