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健康报消息 3月13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根据方案要求,开学(园)后,师生和幼儿在校(园)期间不强制要求戴口罩,校内医务、餐饮、安保等岗位工作人员上岗时应戴医用外科口罩。如当地出现疫情流行,恢复师生员工校内戴口罩的防控措施。
《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明确,非疫情流行时,高校可根据需要对校内工作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可建设高校健康驿站,畅通救治绿色通道;可根据师生需要,开设发热门诊(诊疗点)。学校如发现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应综合研判疫情发展态势采取科学精准防控措施,不得简单化采取封校、全员核酸检测等一刀切做法。
《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明确,开展师生发热、干咳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监测,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建立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校园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处置工作。
《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明确,托幼机构加强保健室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幼儿提供临时留观;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配备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和洗消用品;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流感、麻疹、水痘等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