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健康报消息 12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院、科两级负责制,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和诊疗科目制定手术分级管理目录,进行手术分级管理。
《管理办法》根据手术风险程度、难易程度、资源消耗程度或伦理风险不同,将手术分为一级手术、二级手术、三级手术、四级手术;建立健全了从手术分级目录制定、医务人员授权、患者术后管理到医疗机构内部督查等手术分级管理全流程的制度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备案制度、公示制度、动态调整制度,医务人员授权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紧急情况下特殊授权管理制度,以及手术论证制度、手术培训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相关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死亡讨论制度、患者随访制度、手术质量安全评估制度、手术分级管理督查制度等,为医疗机构加强手术分级管理、提升手术质量、保障手术安全提供了依据。
据介绍,既往与医疗机构级别挂钩的医疗技术和手术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新时期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18年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指导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地开展手术管理,保障手术分级管理要求与医疗机构实际管理需求相契合,充分发挥手术分级管理对促进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作用,结合既往工作经验和各地先进实践,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形成了《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