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讯 7月1日,广东省预防医学会组织50多位专家,线上线下同时召开《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团体标准验证研讨会。会议介绍,《规范》规定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对水质加标过滤吸附净化效果分级术语、定义、去除率、检验和评价方法。净化效果选择感官和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有机物和消毒副产物、农药、抗生素、重金属等指标,将去除率分为三级,统一评价检验报告格式和分级评价标识。《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的家用和类似场所使用的水质处理器或以过滤吸附可直接使用复合滤芯的净化效果分级评价。
据悉,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或标准,消费者购买净水器也没有统一标准指导。该《规范》旨在引导水质处理器行业健康发展,倡导净水器重点去除市政自来水中还存在微量有机物、抗生素、农药以及二次污染悬浮物微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同时提倡保留市政自来水中有益微量元素,减少水资源浪费,为民众健康水平提升发挥应有作用。
(钟明敏 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