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讯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充分认识核酸采样的重要性、确保采样人员符合资质、规范开展核酸采样培训、加强核酸采样质量控制、做好核酸采样的组织管理五点要求。并强调不得通过视频培训取代实操培训。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核酸采样人员的资质管理,在现有医务人员基础上,将民营医院、零售药店、学校医务室以及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卫生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人员纳入采样人员队伍,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规范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核酸采样工作。采样人员的调配使用尽量不挤占正常医疗资源,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通知》明确,各地要切实加强核酸采样的质量控制,按照“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确保采样人员操作和行为科学规范。同时,各核酸检测机构进一步做好室内质控,通过分析检测试剂的内参数据,监测采样拭子是否采集到细胞,以反映和改进采样质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核酸采样现场巡回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潘成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