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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中经常会储存一些药品,普通的常备药如解热镇痛药、止泻药、抗过敏药等,以及老年人服用的慢性病相关药品。药品如果储存不当,不仅会影响效果还有可能造成家中其他成员尤其是孩童的误食。特别是有一些片剂或是胶囊色彩鲜艳,容易使孩童误以为是糖果,服用后可能造成不良的后果。因此,家中的药品既要根据其贮藏要求放至特定的地方储存,也要注意不能随意放在儿童容易取到的地方,比如茶几、餐桌或是低矮的柜子里。
注意药品保存条件及期限
不同药品对温度、湿度、光照有不同的要求,药品应放在适宜的地方,避免日光直射、高温和潮湿的环境。药品说明书上都会注明该药的保存方法,具体可以查看药品说明书上贮藏一栏的要求。合理地保存药品既能确保药效的稳定性,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那么,药品保存期限有多长,如何正确理解未拆封且正确保存的药品有效期的意义?根据《药品说明书与标签管理规定》中的规定: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字表示。具体格式为:有效期至××××年××月或者有效期至××××年××月××日。例如:有效期至2019.04,是指该药品可用到2019年4月30日。有效期至2019.04.01,是指该药品可用到2019年4月1日。
拆封后保存好外包装和说明书
药品拆开使用后,应妥善保管好药品的外包装及说明书。药品外包装可以提供药品的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信息,防止服错药品或服用过期药品。药品说明书能够提供品名、规格、生产企业、药品批准文号、主要成分、适应证或主治功能、用法用量、禁忌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药理作用、贮藏等有用信息。一旦丢掉外包装和说明书,很可能会混淆不同的药品,或者不能正确判断药品是否已经过期。对于糖浆剂、混悬剂等液体制剂(如:川贝枇杷糖浆、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最好在瓶身标注开封的时间。
学会判断拆封后药品是否失效
药品拆封后,药品的原外包装和储存条件发生改变,即使在保质期内也要分具体的情况来判断能否使用。具体可以参考以下4点。
1. 除另有规定外,多剂量眼用制剂(眼膏、滴眼液等)、鼻用制剂、涂剂、涂膜剂等在开启后使用期限最多不超过4周。一些眼用制剂开启后的使用期限较短,需要注意说明书上标注的使用期限。
2. 有独立内包装的药品应该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保存,其开封前的保存期可至药品标示的有效期。
3. 无独立单包装的胶囊、滴丸等药品容易吸潮,开封后应尽快服用完毕,一般应在3个月至半年内用完。
4. 以下还有一些小方法可帮助判断药品是否失效:片剂类药品如果表面失去原有光泽,出现变色、潮湿、发霉、裂开、斑点等,片剂之间相互粘连则为失效;冲剂、散剂类药品如果出现结块、发霉、潮湿则为失效;丸剂类药品如果出现皱缩、变色、霉斑、虫蛀、异味则为失效;糖浆、口服液原本澄清的液体出现异味、冒泡、发霉、沉淀则为失效;中药材出现虫蛀、发霉则为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