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讯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教科文卫委员会召集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和省司法厅召开《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法协调会,研究推进相关修法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广东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如何在第一时间落实三孩政策是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在协调会上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修法专班,紧密结合中央决定精神和国家修法进展,全力做好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工作,争取以最快速度落实三孩政策及相关配套支持措施,让广大群众尽快享受改革红利。
据悉,省卫生健康委8月9日召开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落实中央优化生育政策工作方案》。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方案明确了接下来要开展的五项主要工作,对相关进度进行安排,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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