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讯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研究制定《广东省卫生健康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2021年10月前,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出台本地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资金范围覆盖各类卫生健康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其他各类安排用于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资金。
《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是到2022年底,全省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方案》提出,工作任务包括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省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本级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编制预算时要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推动对部门预算、转移支付预算和其他卫生健康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全覆盖,推进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指标同步下达。未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不予安排预算。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并作为调整完善卫生健康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对绩效好的预算资金原则上优先保障,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
(潘成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