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讯 2月26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广州将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家庭为主,托养结合”和“属地管理,规范有序”的基本原则,建立完善广州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管理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和综合监督管理体系,为家庭养育提供支持,满足广大家庭“幼有所育”需求。
《方案》提出五项任务措施。一是增强家庭养育照护服务功能,强化对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的科学指导和服务,在市、区两级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并延伸到社区,建立网络平台,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二是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着力破解推进托育机构建设的难点,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社区、农村服务体系,支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以多种方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国家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相关政策。三是规范托育机构服务管理,从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从业人员持证服务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支持建立相关行业协会等方面规范,打下良好工作基础。四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培养,通过拓宽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职前培养途径、职业技能培训及返聘有经验的退休人员等办法保障人才供给。五是创建托育机构优质服务示范点,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
《方案》的出台对确定广州在这一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意义。
(穗卫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