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讯 1月30日起,省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组对全省21个地级市开展了为期4天的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
省卫生健康委派出省卫生监督所和传染病防控、消毒卫生、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等专业业务骨干,经过统一培训后,组成7个督导组,在1月30日~2月2日期间,重点对全省21个地级市的医疗机构、社区、公共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工作的要求等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过程中,督导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对相关单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