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我省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后,1月20日,我省专家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结合患者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病原学检测结果,确认新增1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新增病例分布如下:深圳8例、珠海3例、湛江、惠州各1例,均收治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其中,男性8例、女性5例;60岁以上老人8例,青壮年4例,10岁儿童1例。11例病例有武汉居住或旅行史,2例与病例有密切接触史。首发症状大多为发热、咳嗽(干咳为主)、乏力、胸闷、呼吸困难等。重症4例,危重症2例,无死亡病例。我省已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随访,目前暂无异常。
自武汉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我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省政府成立了疫情处置领导小组、防治专家组和疫情防控保障组,统筹领导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临床救治、防控、病原学等3个专家组,及时制订各项应急措施和工作方案。各地市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严密监测疫情,全力救治患者,强化发热门诊预检分诊,规范开展对可疑病例的筛查、诊断治疗和处置工作。各部门联防联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形成防控合力。
专家研判认为当前疫情仍可防可控,现已进入春运高峰,人员大规模流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可能持续增加。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市民要注意室内通风,也要注意防寒保暖,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有咳嗽、喷嚏时戴口罩或用纸巾、衣物遮挡口鼻,以减少病菌传播。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病例救治等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