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出台《广东省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建设一批医防能力强、服务水平优、群众满意度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试点坚持公益性质。加挂社区医院牌子后,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和公益性质不变,经营性质不变,现有财政补偿水平和优惠政策只增不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愿申请,经评估符合遴选条件的,成熟一个,设置一个,稳步开展社区医院试点建设工作。
试点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试点。2019年,经济较发达的7个地市,试点机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总数的5%;经济欠发达的14个地市,试点机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总数的2%。
纳入试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应加强临床、医技等科室及住院病房建设。至少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透析科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二级学科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部分三级学科科室。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可按照服务人口1.0~1.5张/千人配置,合理设置床位。社区医院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开设家庭病床,不断提高病床使用效率。
《方案》明确,要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和中医药服务、医疗康复能力。提供一般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结合群众需求建设特色科室。同时有效对接二、三级医院医师到机构多点执业,强化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与技术的支持,鼓励与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开设联合病房。
(孙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