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政府网消息 4月1日上午,省长马兴瑞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研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会议听取了我省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国务院非洲猪瘟防控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压实市、县政府动物防疫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监测排查,稳定生猪基础产能,有效防范、及时化解生猪产业系统性风险。严格落实防控硬措施,巩固生猪调运、畜禽屠宰、餐厨剩余物3个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和动物防疫大消毒行动成果。全面强化屠宰环节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非洲猪瘟自检等防控措施。推动组织实施分区防控,统筹生产供应,减少跨区域长距离调运生猪,抓好肉品供给保障和产业转型升级。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要深入学习《规定》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分析我省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挑战,有针对性健全我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压实各级政府特别是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要积极开展《规定》的宣传贯彻,深入阐释《规定》精神,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
会议强调,要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更加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要严格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市县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管控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强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职业病诊查救治,完善职业病病人救治救助和保障制度。进一步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诊疗能力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