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广东省卫生与健康大会 郑悦 摄
“三个前所未有”全面启动健康广东建设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后,省委书记胡春华亲赴9个地市2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密集调研,作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大会战的重大决策,并多次调研指导项目建设情况。省长马兴瑞担任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专题研究部署深化医改重大问题。省委、省政府连续高规格召开全省卫生工作大会、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建设健康广东、打造卫生强省”战略全面启动。
二是政策强度程度前所未有。2016年起,逐步建立以“1个决定、2个行动计划”、“一纲要两规划”为统领的政策体系,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实施路径更加清晰。
三是财政投入力度前所未有。2012~2016年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8.01%。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从2012年的29元提高到2016年的49.6元。2016年初,省决定三年统筹安排112亿元实施强基创优三年行动计划;年底,决定2017~2019年统筹各级财政安排500亿元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基层卫生能力实现根本性提升。
五年来,我省医疗技术水平和效率有效提升。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91万家,每千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4.23张、2.22人、2.58人,均比2012年底(3.35张、1.88人、1.89人)显著增长。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8.12亿、出院人次1544.6万。大力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完善基层服务体系,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8%的乡镇卫生院、90.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3.9%的村卫生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建成4个医疗卫生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器官移植、微创等技术在国内领先。三甲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眼科、呼吸内科、肿瘤专科能力国内顶尖。群众就医负担持续减轻、可及性持续提升。2015年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至26%,较2012年下降7.8个百分点。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疫苗可预防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有力有效。孕产妇HIV感染率控制在万分之一左右,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科学有序应对H7N9流感、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输入性中东呼吸综合征、输入性寨卡病毒病感染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建成国家卫生城市17个、国家卫生镇(县城)127个。2016年全省居民期望寿命预计达77.2岁,比2012年提高1.1岁;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23‰,比2012年下降28.2%;孕产妇死亡率为12.69/10万,维持在较低水平。
“18大项目”全面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
为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基层服务能力弱的“短板”,在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基础上,2017年省委、省政府启动涵盖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提升待遇水平、基层综合改革等的18大项目,力争通过3~5年时间,显著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提升服务能力。目前各项目进展总体顺利。五个“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重中之重”的45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增加床位一万张,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乃至周边省份两千万人口提供医疗服务。9月27日已全部开工,提前三个月实现年初确定的目标。18家县级中医院升级建设,已开工3家。196家县办公立医院升级建设,已开工27家,31家启动设备配置;56家县级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已开工7家。2015~2017年,506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已开工44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改扩建或新建123家、配置设备220家陆续启动。10000个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已开工3395个。同步抓好基层人才储备工作,通过医院自己招聘一批,市、县医院储备分流一批,订单订向培养安排一批,城市三甲医院下沉支援一批,开业抽调支持一批,建设区域医学检验、检查、诊断等机构共享一批等“六大措施”,加快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储备。
三个“人才培养类”项目:一是规范化培训全科和助理全科医生1080名、转岗培训全科医生2000名、在岗培训全科医生2000名,已招生1959人(规范化培训426人、转岗培训594人、岗位培训939人)。二是招收订单定向本(专)科医生1000名,已全部招收。三是培训1000名产科医师及助产士、转岗培训360名儿科医生,正在招生培训。
此外,包括边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1000元、按编制核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费补助每人每年1.2万(1万元)、村卫生站医生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行政村2万元、省财政为139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设2780个全科医生岗位并每年每岗补助6万元等4个“提高待遇类”项目按要求发放补贴、实施招聘计划。15个县(市、区)医联体建设试点启动实施。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加紧推进。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明确“两自主一倾斜”等政策基础上,允许基层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县招县管镇用”、“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绩效工资总量不予限制”等利好政策,基层基础逐步夯实,活力得到激发。
“一个体系、五项制度”全面启动综合医改
在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省综合医改实施方案出台,提出建立一个体系、五项制度和落实九大保障措施,并明确6大方面、28项重点任务以及8个配套文件,广东深化医改迈出坚实步伐。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地市全覆盖。2014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全覆盖,比国家规定提前一年实现目标。今年7月,全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现所有地市770多家医院全覆盖。补偿政策上实施“8:1:1”原则,协同推进药品采购方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价格调整上实行“两个平移”,调升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医学检验检查项目价格。统筹在穗中央、省、军队、武警及企业所办医院全部参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行“同城同级同价”、“一院一策”。目前综合改革平稳推进,社会反映良好,初步实现“腾笼换鸟”、新旧运行机制转换的目标。
分级诊疗试点实现地市全覆盖。坚持以强基层为突破口,“一县一策”精准补齐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短板,引导病人就近看病就医;多举措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建立了144家城市公立医院对口533家县级以下医院帮扶体系;2016年,我省县域内住院率平均达到80%。坚持以医联体建设为重点,全省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经验。目前全省共组建医联体292个,广州、深圳等13个地市组建了40个有成效的医联体。我省全部地市纳入国家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城市,提前实现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地市全覆盖。
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在全国率先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超过98%,大病保险实现21个地市全覆盖,5市完成城镇职工和居民一体化改革,实现“三保合一”。深化医保管理体制改革,省级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加紧成立,3个地市医保基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积极开展。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推进。2013年率先在全国建成药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除中药饮片和国家规定的药品外,其他药品均通过平台交易,医用耗材上线交易稳步推进。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实行“四个允许”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改革。
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坚持抓大放小,按照“能放尽放”原则,对省卫生计生委(含中医药局)现有25项行政许可事项,年底前委托下放14项到各地市,2018年再下放5项,省里保留6项,将精力聚焦深化医改、补强短板。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快从“省级直接管”向“指导基层管好”转变、从“准入环节设审批、管门槛”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近年来,我省湛江医保、高州医院平价治大病、互联网+医疗、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等经验,先后获得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中央改革办专职副主任陈一新等领导肯定,部分经验在全国推广。今年6月国务院医改办发布35项深化医改重大典型经验,我省5项入选(深圳罗湖医院集团、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深圳市财政投入机制、深圳市综合监管体系、湛江市医保第三方智能监管)。
“三个不动摇”扎实稳妥实施生育政策调整
中央作出生育政策调整的重大决定后,省人大常委会先后2次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完善特殊情况再生育、合法生育延长产假、输精(卵)管复通手术取消行政审批、再生育审批机构调整等多项政策,依法规范和保障群众生育两孩权益。坚持以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为导向,落实“三个不动摇”,强化基层基础性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防控,构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支持体系。2016年全省常住人口10999万人,新出生人口129.45万人,自然增长率7.44‰;全省符合政策生育率96.07%,连续5年上升,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国家“十二五”任务目标。
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创新体制,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一是构建“大健康”格局,认真落实“一纲要两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健康广东建设,着力打造卫生强省。二是打好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三年大会战,狠抓18个重点项目落实,同步抓好人才储备工作,确保基层尽快形成服务能力。三是加快推动综合医改。强化医改统筹协调作用,加大三医联动改革力度;密切跟踪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进展,加快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全省推进以医院集团为主的医联体建设,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研究提升医保统筹层次,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四是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五是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粤卫信)
相关名词解释:
“1个决定、2个行动计划”:《建设卫生强省决定》和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
“一纲要两规划”:《“健康广东2030”规划纲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深化医改“十三五”规划。
“三个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
“8:1:1”补偿原则:减少的15%的药品加成费用,80%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10%由财政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
“两自主一倾斜”: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从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中提取不低于60%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两个平移”:将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的总量平移用于提高诊查费价格;将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项目价格的总量平移用于提高综合、中医、护理、手术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四个允许”:即允许广州、深圳以市为单位GPO团购,其他市可选择跟标;允许其他市以市为单位,在省平台对议价品种组团、委托谈判采购;允许医疗机构在省平台对议价品种以医联体形式与企业谈判采购;允许医疗机构组团集中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