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讯 广州市增城区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区13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院长办院”改革工作。实行“院长办院”以来,患者回流基层趋势明显,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逐渐提升,次均医疗费用降低。
“院长办院”的实质就是给院长“放权”,实现院长“权责利”对等。该区提出了适度“三个放权”,引导“三个自主”,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从财政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改革。其中,“三个放权”包括:一是下放“用人权”,改革人事制度,让院长自主选人、自主用人,破解人手不足的难题。二是下放“做事权”,在抓好基本医疗的基础上,放手让院长主动管理。三是下放“分配权”,改革绩效分配制度,让院长自主分配、兼顾公平和效率,破解医务人员积极性不高的难题。同时,该区卫生计生局加强考核和监管,建立院长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和临聘人员备案制度,严禁超出用人总量用人,并强化医疗质量监管等。
“院长办院”实施以来,该区2015年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171.4万人次,同比增长16.2%,出院3万人次,同比增长23.3%。而2016年继续上升,门急诊195.5万人次,同比增长14%,出院3.3万人次,同比增长10%。同时,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医护人员满意度和群众满意度稳步上升,平均满意度达90%以上,更有部分医疗单位达到95%。
(增城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