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讯 6月12日,博罗县政府与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签订医院管理合作试点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将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助博罗县当地医院提升管理水平、优化人才队伍、填补技术空白、提高诊疗水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惠州市委常委、博罗县委书记江菊莲参加了签约仪式。
据了解,此次医院管理合作将建立紧密型“1+(1+N)”一体化管理模式。“1”即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1+N)”即博罗县人民医院总院,其中“1”为博罗县人民医院,“N”为加盟博罗县人民医院总院的基层卫生院。博罗县人民医院总院是以博罗县人民医院为主体组建的一级法人单位,由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负责全面经营管理。原博罗县人民医院作为二级法人的组织机构保持不变,同时加挂“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名称。
博罗县人民医院总院的组建(包括成员单位、组织架构等)将由博罗县政府会同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共同商定,实行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总院法人治理结构。博罗县人民医院总院成立后,加盟总院的各成员单位的公益性质与基本功能定位保持不变;总院的资产和债权债务不变,资产增值部分仍属博罗县政府。总院人事管理实行全员聘任制;编制管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取消新录用人员编制。中层干部采用聘用制,总院行政班子成员由博罗县政府和市中心人民医院共同提名,交总院理事会聘任。
合作期间,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将向博罗县人民医院总院派驻财务总监、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对博罗县人民医院总院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同时将每年派出50~100名中级职称医生到博罗县人民医院开展医疗活动。按照“1+(1+N)”一体化管理模式的要求,将构建利益、责任共同体;推进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分级诊疗;保持财政投入支持政策不变、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不变、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统一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药械管理以及财务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学科建设、服务能力建设。
(苏秉成 曾宁 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