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讯 今年3月6日,家住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的63岁范老伯的账户里收到一笔3万元的计生家庭综合保险理赔款,这笔钱对于身患肿瘤的他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去年5月,社区通知他去登记参保,同年年底检查确诊患有结肠恶性肿瘤,居委会知道后,上门指导他如何准备理赔资料,最后,范老伯领到了这笔相当于他一年退休金的理赔款。
这是黄埔区在广州市率先实行的“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项目,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费用全部由区财政出资购买。该项保险保障项目包括四种,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意外残疾保障金额为5万元,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10种重大疾病保障金额3万元,意外门诊、意外住院医疗保障金额0.5万元,总保障额达8.5万元。参保人群范围包括2016年1月1日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政策内纯二女户家庭和部分符合具体条件的无子女人员;村改居转制社区按原农村政策生育的政策内纯二女户家庭。在参保年龄上,符合上述计划生育家庭条件的,家庭中男女双方均未满65周岁,子女在未婚前都可随父母参保。
据了解,“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项目实施期为5年,计划每年投入采购资金750万元。自2016年6月首批承保资金运作以来,前9个月合计赔付金额支出达到237.14万元,有271人次享受到重大疾病及意外治疗费用的补偿。黄埔区财政出资购买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的参保人数达10万余人,覆盖人群占比达到户籍人口的20%。
值得一提的是,黄埔区卫生计生局还以协议形式与保险公司明确赔付率问题,如赔付率低于55%,保险公司将根据当年差额在原有优惠价格基础上减免次年参保保费额度,同时被保险人所享受的各项保险待遇不变;对已参保家庭因违反计生政策的情形而不再符合参保条件的,立即停保并退回历年参保所需费用,保证了财政资金投入效能和利益导向机制的正面引导作用。
(李周耿 吴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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