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讯 为进一步做好H7N9等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H7N9等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政府要严格落实应对H7N9等疫情防控工作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亲自监督检查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通知》要求:一是强化部门联防联控责任。二是强化家禽生产、流通环节的防控责任。三是强化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实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责任。四是强化活禽经营市场“1110”(一天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措施日常管理责任。五是强化活禽经营市场临时性休市工作责任。六是强化H7N9等疫情监测责任。七是强化H7N9等疫情处置责任。八是强化H7N9等疫情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宣传责任。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疫情控制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强化联合执法责任。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四是强化防控物资储备和经费保障。
(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