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人用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根据我省相关疾病的流行特点、国内外的使用经验和疫苗供应等情况,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印发了《广东省15岁及以上人群预防接种指南(2015年版)》,省卫生计生委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推荐15岁及以上人群接种流感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乙型肝炎疫苗、含麻疹和风疹成分疫苗以及水痘减毒活疫苗等5种疫苗,并对5种疫苗的适用人群、接种程序进行了规定。5种疫苗均为自费疫苗,遵行“知情同意、自费自愿”的原则。
此外,今年5月1日实施新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停用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OPV),用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替代,并将脊灰灭活疫苗(IPV)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我国将实行“1剂IPV+3剂OPV”的免疫程序,即儿童的四次脊灰疫苗接种中,接种1剂脊灰病毒灭活疫苗,其他三次接种减毒活疫苗。
脊灰病毒有I型、II型和III型三个血清型,相应的疫苗也需要包含三个血清型的疫苗毒株,即三价脊灰疫苗。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宣布II型脊灰野病毒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被消灭,接种含II型毒株的减毒活疫苗已经没有必要。
OPV是用脊灰野病毒株经过细胞传代复制后致使病毒毒力减弱后筛选得到的疫苗株制成的,含有减毒脊灰活病毒。IPV通常由遴选的脊灰野病毒株或者脊灰疫苗株灭活制成。IPV和OPV一起使用,对儿童起到的保护效果更佳,既有助于减少脊灰减毒活疫苗所致的相关病例的发生,同时也可有效降低脊灰野病毒输入和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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