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讯 自今年12月1日起,中山市实行食品药品经营“多证合一”改革,即将原来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零售)、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审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审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事项整合为《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1种许可证,原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避免同一企业或个人进行多次申请审查、验收,发放多个许可证,造成行政资源浪费。
12月10日,记者来到三角镇食品药品监督所,见证了该所发出的首张《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全过程。该所工作人员有序开展验收、制证发证等工作,并耐心对监管对象进行新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很快就办结审批手续。该所负责人介绍,通过此次审批改革,该所行政服务效率明显得到提高,更加便民、利民,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
(李群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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