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卫生计生委今年启动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管理和查询平台的建设,并于11月18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认真部署,加强领导,开展工作督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在网站、报纸、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宣传媒介上宣传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内容。同时要加强协调,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的规定向公安、综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以及医疗卫生、学校等机构通报,统一查验口径。群众反映证件在某些部门得不到认可的,要及时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保障新证件得到有效使用。
《通知》明确,各地要健全流动人口数据采集、维护、核查工作制度,规范源头数据采集,强化信息变更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加强信息交互,在规定时限内发送和反馈协查信息,提高电子婚育证明信息协查效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化操作人员应用水平。各地还要强化首接责任制,由受理一方服务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得要求群众回户籍地办理;推进服务平台前移,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授权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为群众提供办证服务。
据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是依托国家、省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搭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管理和查询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流动成年(18~49周岁)育龄妇女婚育信息的实时查询和应用,逐步用电子婚育证明代替纸质婚育证明。
(唐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