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
违法生育入户后仍须征收社会抚养费
珠海讯 近期,许多居民到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计生办咨询,计生证明不作为办理入户的前置条件,是否政策外生育可以免征社会抚养费?该办重申省卫生计生委通知精神,违法生育子女入户和征收抚养费是两回事,两者不相矛盾,对违法生育的对象,仍然严格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按规定加征滞纳金;仍不缴交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8月5日,平沙镇从珠海市户政中心和市卫生计生局获悉,超生入户新政正式落地珠海,今后,珠海市新生儿入户不再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前置条件。当天下午,镇委镇政府迅速做出反应,召集派出所、计生办、各社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传达省卫生计生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平沙镇落实该通知精神作出具体安排。
平沙镇及时将《出生入户新政策公告》和《出生小孩户口登记办理工作指引》张贴在各社区、市场等显眼位置,明确了进一步简化手续,申报人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薄办理出生小孩户口登记,不再需要申请人先到社区居(村)委会加意见,并呼吁出生入户政策松绑后,为避免群众蜂拥到派出所办理入户现象,可按小孩出生的时间段有序办理。(潘新旺)
五华县周江镇
优质服务引导群众正确理解计生新政
梅州讯 近期,“政策外生育又未经计划生育部门处理的,不再以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新政对基层计生工作产生一定影响。五华县周江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强化优质服务为载体,在抓好计划生育基础工作的同时积极化解新政给基层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围绕育龄群众需求,明确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落实有效措施,提升计生服务水平,真正让计生群众得实惠。
周江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婚育新风宣传,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通过悬挂过街横幅、发放计生知识手册和宣传单页等形式,宣传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及优生优育等知识,提高群众对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强化计生舆情监测,广泛宣传“单独两孩”政策,引导群众正确理解计生新政,防止违法生育现象发生。
该中心以“生育关怀、优质服务村村行”为主题,每月安排一个村(居)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生殖保健咨询等服务,以及B超、妇科检查等进村服务活动。通过查病、查孕、查环等各项服务,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做好跟踪随访服务。
周江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工作中推行诚心、专心、细心、耐心“四心”服务机制,努力实现服务零推托、工作零堆积、办事零投诉、 服务零繁琐的目标;实行计生服务承诺制,及时为群众办理各种计生证件、证明;坚持依法行政,杜绝简单、粗暴执法,做到对群众负责,让群众满意。
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全面兑现计生家庭各项奖励。按照严格程序,入户调查,逐一审核,确保符合奖励条件的计生家庭应享尽享,保证纯生二女结扎“节育奖”和省计生家庭奖励金及时发放到位。
(古志宗 李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