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讯 5月4日,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公布了《深圳市户籍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户籍居民办理手续,盖公章减为2个,“半边户”也可申领办证。
盖章从5个减为2个
此前,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申领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较复杂,申请人需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加具男女双方单位及社区工作站意见,并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全家户口本。属离异、再婚特殊情况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整个申领过程需加盖5个公章,即需要男女双方单位、社区工作站加盖意见,最后交街道计生部门盖章发证。此次简化办证流程后,取消了3个公章,即取消夫妻双方单位盖章和同为深圳户籍夫妻取消男方社区工作站盖章。
一方深圳户籍即可申领
新规前,对于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户籍在深圳的申领办证程序没有作明文规定。但男方户籍在深圳,女方户籍在外地,须回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这次出台的新办法,明确了夫妻一方户籍在深圳的,可在深圳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申领办证。
提供材料进一步简化
新规后,提供材料也简化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全家户口本。不过,夫妻双方为特殊情况的,则另需提供离异或再婚者离婚证(包括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前配偶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书面证明;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等。
(王 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