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讯 3月30日,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中医药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至2016年底,我省要在全省城乡基本建立起目标明确、内容清晰、服务规范、流程合理的家庭医生式服务基本框架和全科服务理念,以点带面逐步引导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转变服务模式。2015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化和固化家庭医生式服务基本理念和服务框架、服务模式、服务流程,并逐步扩大试点。继续通过点对点培训提高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核心胜任力,通过优质服务与政策保障,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在试点广泛推行预约服务,在2个城市地区、3个农村地区试点建立与家庭医生式服务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按签约人头付费给家庭医生团队,争取有所突破,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我省已于2013年底在全省城乡同步推进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分阶段推进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目前各地家庭医生式服务正逐步走进城乡百姓的生活,多地被列为政府民生实事。目前,全省试点县(市、区)已占全省县(市、区)的50%。
(委基层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