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3日,广东召开全省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情况,部署今年的工作。会议讨论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陈元胜出席并作讲话,委副主任江效东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副司长赵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规处、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制处负责人出席会议。
成绩:三项重点改革取得丰硕成果
重点:法治能力建设和执法责任制
会议回顾了全省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以来法治建设工作。2014年,省卫生计生委实施的3项重要改革事项取得丰硕成果:“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在全省稳妥有序地启动实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全面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积极推进。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大决定后,刚完成机构整合的省卫生计生委就根据中央的部署,把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作为重中之重。我省在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后仅用五个工作日就完成“单独两孩”地方法规修订程序及政策落地实施,被专家誉为“广东速度”。尤其是在“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实施后,省卫生计生委一直密切跟踪各地实施情况。针对媒体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全面改革传统审批机制,推出申请资料精简化、信息核查内部化、受理地点多元化、审批时限明确化、承诺机制常态化、申请信息隐私化、审批纪律严明化和“四证一表”一站式服务等多项改革举措,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省卫生计生委还全面清理委所有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推进职能转变。经过“三上三下”的反复梳理、审核,历时9个月,全面完成了本委现有九类306项行政职权的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流程图及监管计划,制定了2014~2020年省卫生计生委职能转变方案。省卫生计生委职能调整力度最大的是将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将原由省卫生计生委实施的144项行政处罚改由市、县实施属地执法,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规范管理、监督指导,组织开展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部署,省卫生计生委作为省直六个试点单位之一,从2014年1月起率先开展省级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对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共保留38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省级21项,地市级20项,县(区)级19项。
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表现在: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规则和程序;加强普法教育和法制培训,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监督落实依法行政。
会议指出,结合我省卫生计生工作实际,2015年将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中心,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积极推进立法和政策研究,完善卫生计生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地方卫生标准工作,有步骤地开展卫生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对各市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
聚焦:能力建设打造法治工作生力军
陈元胜指出,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意义重大。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是实现改革成果共享、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健康广东的必由之路。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陈元胜强调,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卫生计生工作。首先要查找不足,确立解决问题的法治路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其次要加强依法治理,提高行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矛盾,必须进一步增强医患双方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只有真正做到依法治院、依法执业和依法维权,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才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再次要加强依法行政,推进计生服务管理改革。要继续加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陈元胜要求,要注重学习、强化考核,把法治素养作为考核干部“识别码”;要配强队伍、提升能力,打造一支卫生计生法治工作生力军;要加强法制宣传和诚信建设,有效增强全民守法的意识和能力。他说,今年广东将把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全省卫生和计生目标责任考核,并增加分值比重。把依法行政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把法治素养作为考核干部的“识别码”、作为评价干部的“晴雨表”、作为使用干部的“导航仪”,从而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发挥“关键少数”在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力量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社会责任感强的卫生计生法治工作队伍,积极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市级卫生计生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至少要配备一名法律、公共政策研究或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争取建立法制工作机构,至少要配备一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全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还要重视法律实务能力培养,委里筹划实施分类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大轮训,提升法治专门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还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积极配合实施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将违法生育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通过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强化计生管理力度。建立健全非法行医“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无证行医人员以及违法情节严重医疗机构的曝光力度,惩戒失信行为。
赵宁在会上充分肯定了广东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所做出的成绩。她指出,广东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在创新地方立法、制定政府权力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等方面积累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全国推广。她希望广东卫生计生法治建设要着力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全力做好基本医疗卫生立法工作;加强和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坚持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普法力度;做好卫生计生的政策研究。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局长(主任)、分管领导、政法科(处)负责人,以及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局和委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深圳、惠州、中山市卫生计生局(委)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高 俊 文 郑 悦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