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4年12月30日,省政府出台了《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工作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完善新时期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长效机制,大力提升全省爱国卫生工作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求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和创建活动,切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促进与教育、卫生创建等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
《实施意见》还提出主要任务和措施。主要任务包括:认真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水平;以卫生防病为核心,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为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财政保障,严格落实责任。从2015年起,各级财政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内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不留资金缺口。省财政要在现有专项中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支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定期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专项督导,并及时将检查督导情况报省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
(老 编)
倡议书
城乡清洁,碧水蓝天,是你我的共同向往;文明素养,健康生活,是你我的共同追求。爱国卫生运动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是改善城乡卫生环境、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有力举措,也是一项人人有责、家家受益的全民工程。为创造一个宜居宜业的美丽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我们向全省人民发出倡议:
一、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清洁环境,美化家园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要强化主人翁意识,将爱国卫生运动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自觉响应“爱国卫生月”、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自觉参加社区、单位组织的卫生大扫除,自觉做好个人居住环境卫生。
二、彻底清洁环境,积极践行良好卫生习惯。清洁室内外环境和责任区域环境,清理日常垃圾,清理各类积水,清除废弃杂物,清除卫生死角,全面消除“四害”孳生条件,科学灭杀鼠、蚊、蝇、蟑。遵守公共卫生守则,爱护环境,不损坏公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不乱贴乱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加强健康管理,努力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讲究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注重健康饮食,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做好疾病预防。
四、多方协同参与,深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各机关单位、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防治病媒生物,开展健康教育,加强监督管理,共同做好爱国卫生运动。
“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享有”。美丽健康广东的蓝图已经绘就,爱国卫生运动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携起手来,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的优良传统,同心协力、群策群力,用我们持之以恒的行动共筑广东美丽健康的明天!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5年1月
解读《实施意见》
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目标
●健全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长效机制和卫生创建评价机制。
●完善科学的病媒生物防制体系,到2017年底,全省所有城市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
●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提升。
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任务和措施
一、实施环境卫生“三个一”制度
●每年4月份由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一部署开展全省“爱国卫生月”和“爱国卫生突击周”活动。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每个月部署开展1次以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统一行动。
●街道(乡镇)按照属地原则负责组织社区、村庄和督促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单位每周进行1次环境卫生大扫除。
二、提高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水平
●学校师生每周开展卫生清洁行动;在寒暑假及重大节日前后,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
●集贸市场每周开展1次卫生大清洁活动。
●饭店餐馆、景区景点、建筑工地、口岸、车站以及交通要道等重点场所每周组织一次自查,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及时清理卫生死角。
三、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建立覆盖全省街道(乡镇)的蚊媒密度监测网络。
●搭建鼠害、虫情群众报告平台。
●建立常用消杀药物抗性定期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业主负责制度,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防制服务机构。
四、大力开展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普及卫生知识,全面推进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开展“卫生小区”、“卫生之家”等评选活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省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