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高州市卫生计生局印发重新修订的《高州市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指导该市已启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契约式、主动式服务模式转变。《方案》明确,至2015年底,全市家庭医生式服务实现全覆盖,签约服务率达100%,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比例达到35%。
《方案》指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为优先签约对象,至2014年底,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80%以上,其中重点人群签约率不低于50%。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比例达到20%。到2016年底,首诊比例达到50%。
《方案》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居民自愿为前提,以优质、规范服务为关键,以稳步推进为方法。要突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特色,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常住人口家庭签订服务协议,为辖区家庭提供主动、连续和综合性的服务。通过广泛宣传和服务内容公示,让辖区居民全面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获取方式、个人权利和义务。在居民自愿的前提下,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家庭医生式服务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保护居民隐私,满足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树立居民对家庭医生的信任感。
《方案》要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今年6月底前为动员部署阶段,6~12月为集中实施阶段,明年为总结提高阶段。各服务单位要尽快确定“家庭医生团队”人员名单,每个团队负责3~5个村(居)委或300~500户家庭。以辖区的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为工作重点,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以户为单位,一个签约周期应不少于1年。签约同时,发放居民健康服务卡和健康服务手册。健康服务手册通俗易懂,应包括服务单位的主要医疗业务简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示,服务内容、流程及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名单、服务热线、服务记录等。建立“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家庭医生责任制,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与辖区居民建立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关系。 实行“十统一”管理,即统一规章制度、标志、宣传内容、服务承诺、服务流程、考核标准、服装、实名制工作卡、出诊随访包、上门服务装备,展示“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形象,形成高州市卫生服务机构的独特性,建立品牌效应。
(小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