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要大力推进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要形式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建设,扩大医责险保障范围,简化理赔程序,强化部门间协作。会上,宁波、山西、天津等地就如何推进医疗责任险分享了经验。
立法推动广覆盖
被媒体称为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宁波解法”的背后,是当地政府的强力推动。宁波市副市长张明华介绍,2007年底,宁波市以市长令的形式颁布了《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在医疗纠纷处置中引入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机制。2012年,《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成为我国第一个医疗纠纷处置的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均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民营医疗机构自愿参保。截至去年,医责险已覆盖宁波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上规模的民营医疗机构。从今年6月起,该市又启动村(社区)卫生室的医责险参保工作,逐步实现城乡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理顺运作机制
在医疗纠纷调处中,很多地方建立了人民调解+保险理赔的模式。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卫小春介绍,该省摒弃以往保险公司单方面决定赔付的模式,实行案件鉴定赔付制度。医疗纠纷发生后,由医调委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委员会,集体裁定责任;根据评估结论进行省、市两级人民调解,出具评估意见书,做出赔偿决定,最终由保险公司理赔。截至今年6月底,该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保率达80%以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参保率达98%。该省医调委累计受理医疗责任保险案件3596件,调解成功3193件;赔付款总计1.34亿元,其中医疗责任保险支付8958万元,占赔付款总额的67%。
调动医疗机构管理主动性
“发挥保险费率杠杆作用,能有效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 天津市保监局副局长江先学介绍,天津市在医责险保险理赔中建立奖优罚劣机制,保险费率参考医院上年的赔付率进行浮动,对管理精细、赔付率低的医疗机构,续保系数优惠可达50%;对管理混乱、赔付率高的医疗机构,保费涨幅是上一年的3.5倍。事实证明,通过逐年加大奖罚力度,调动了医疗机构改善管理的主动性。因纠纷数量少、赔偿数额低而降低保费的医院数量逐年增加:2010年为7家,2011年为25家,2012年达到27家,2013年和2014年稳定在24家。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