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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解决医患纠纷和打击“医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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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解决医患纠纷和打击“医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马兴瑞作讲话

强化“四个治理” 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孙 维
2014年04月14日

本报讯 4月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解决医患纠纷和打击“医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等批示和指示精神; 针对我省近期连续发生的重大“医闹”事件,部署全省妥善解决医患纠纷和打击“医闹”工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作讲话,副省长林少春主持会议,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出席会议。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陈元胜、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存良等就新形势下如何防范处理医患纠纷、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等问题作了发言。

马兴瑞提出,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解决医患纠纷、打击“医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他说,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的医患纠纷、“医闹”仍呈高发频发态势,暴力伤医、辱医事件时有发生,有的还造成了严重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当前我省医患关系形势严峻。最近,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的通知》(公传发【2014】141号),我们要在这个文件的基础上,借助此次会议召开的契机,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各项工作。各地市主管领导和卫生计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要认真学习好中央两部委的《通知》精神,使之具体落实到每一家医院。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使患者理解和了解我们当前的医疗水平,了解我们处置医疗纠纷问题上具有法制这一平台,想方设法让患者及家属走向法制的轨道上来。

马兴瑞强调,要综合施策,确保化解医患纠纷、打击“医闹”工作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广东省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采取措施,强化“四个治理”。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患双方沟通是从源头化解医患纠纷的关键举措。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找准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整改工作。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强化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防范医疗差错事故。要加强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管理,按照规范和标准配备人力,保障医务人员劳动权益,防止因超负荷工作造成医疗事故。要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加强医疗价格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要建立顺畅的医患沟通机制,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及时回应患者诉求,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病人需求,消除误解、增进信任,不让“医闹”有可乘之机。二要狠抓主动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治理行动,积极主动做好医患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组织专门工作队伍深入接触医务人员和患者,主动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力争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防止矛盾激化;要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并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三要坚持依法治理。引导医患双方增强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矛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政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桩医患纠纷,以实际行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要依法严厉打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四是深化系统治理。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着眼,进一步完善化解医患纠纷的“顶层设计”,统筹安排化解医患纠纷各项工作,以系统性的治理破解诱发医患矛盾的深层次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公立医院服务的公益性,推动医院加强内涵建设,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边界,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要结合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继续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疏通医患纠纷调处“绿色通道”,健全全省医患纠纷大调解格局,增强医患纠纷调解的公信力和法律效力。

马兴瑞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要加强对《广东省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的宣传,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严格管控涉医患纠纷新闻报道,严防不实信息和渲染炒作误导舆论、激化矛盾、引发事端。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为化解医患纠纷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马兴瑞强调,“化解医患纠纷、打击‘医闹’工作牵涉面广,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他要求各地要把这项工作列为“社会矛盾化解年”的重要内容,依托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小组,统一负责、领导辖区内专项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坚决稳妥处置涉医突发事件,及时化解医患纠纷。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分工协作,综治部门要发挥协调推动作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着重抓好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机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力度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检察院、法院对重大伤医案件及涉医案事件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其他部门也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陈元胜在会上表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要深入学习此次会议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明确自身是解决医疗纠纷的责任主体,负有直接责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医患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尽快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遵照执行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指引》。他强调,重大医疗纠纷一旦发生,医疗机构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件的演变升级。在重大医疗纠纷事件中,院领导如果不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采取逃避、妥协或其它消极做法,导致事件恶化,造成医务人员受害或医疗机构严重损失的,将予追究相关责任。陈元胜还提出,要深化“四大提升工程”,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即深化医疗质量提升工程,打造群众放心医院;深化医德医风提升工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化医卫人才提升工程,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深化医疗人文提升工程,营造和谐就医环境。

严植婵表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优势,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迅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为解决医疗纠纷作出应有贡献。

赵存良表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工作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创建“平安广东”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涉医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伤医违法犯罪,依法果断处置“医闹”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职业“医闹”)。同时,公安部门要协调联动,切实加强医患矛盾纠纷防范处置能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医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指导医院保卫部门加大内部巡查防范力度,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安全检查和巡逻防控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保卫人员、保安员培训。

林少春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省委副书记马兴瑞针对我省当前医疗纠纷和“医闹”高发、多发、频发的态势,要求我们切实提高化解医患矛盾,解决医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省各级医疗卫生部门、各个医疗单位和相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四个治理”要求,通力合作,综合施策,确保化解医患纠纷矛盾,严打“医闹”,依法严肃处理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并在今年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

省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及各县(市)相关领导,各地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医疗机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分会场会议。

(孙 维 文 王海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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