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卫生健康电子报

广东卫生健康要闻 广东省名中医林丽珠获授“南粤楷模”称号 全力推进便民惠民实事落实 在珠海,播撒健康的种子 粤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 佛山创新药械集中发布 数字化执法培训全覆盖

当前版:第1版:要闻
PDF原版下载
要闻
01

粤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

朱琳 整理

综合讯 4月14日,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其政策解读。《方案》明确,各地级以上市要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确定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清远等8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地区,每个试点地区遴选2~5家医疗机构(以三级医院为主)开展试点工作,减轻患者家属住院陪护负担。

医疗护理员纳入医院统一管理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遵循患者和家庭自愿原则,在知情同意且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由护士和医疗护理员承担生活照顾服务。

《方案》提出,医疗机构试点病区要按照国家和省的床护比比例要求等配置护士。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护理员由试点医疗机构采用自聘或劳务派遣或第三方陪护服务机构进驻的方式配备,在病区内形成相对固定的专业照护小组。医疗护理员应当在护士指导和管理下,提供有关陪护和生活照料服务,但不得从事医疗护理相关技术性工作。试点医疗机构需将医疗护理员纳入统一管理。医疗护理员需接受专业培训,取得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根据《方案》,各地将优先确定在老年住院患者占比较高、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医疗机构开展试点,产科、儿科等病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试点病区可将接受免陪照护服务的患者安排在相对集中的病房内统一管理,还会预留出病房用于收治不接受免陪照护服务的患者。

探索建立多方共同承担的支付机制

《方案》明确,试点病区的医疗护理员在特级护理、一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一级护理收费的同时,加收该项目费用。特级护理、一级护理收费基础上的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患者或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后自主选择,并自费承担相关服务费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后自主选择由第三方陪护服务机构医疗护理员提供照护服务的,价格标准按照市场化方式明码标价,由患者或其家属与陪护服务机构协商确定,并自费承担相关服务费用。

鼓励支持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免陪照护服务费用纳入商业保险,并探索将其纳入城市定制型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

(朱琳 整理)

放大 缩小 默认
投稿邮箱:gdjk#szb#vip.163.com
本网站由广东卫生健康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057423号-1

友情链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中心  全国12320卫生热线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健康广东

读者留言

看不清,换一张图片 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