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力促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综合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广东将优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力争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不断优化;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卫生人员数量和结构明显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发展。到2027年,超过180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全国“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超过700家达到推荐标准。
力争消除服务空白村
《行动方案》提出,在优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方面,广东将加强医疗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强化镇级卫生机构枢纽作用,夯实村级卫生站点基础。
支持县级医院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到2025年,力争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县(市)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到2027年,力争不少于100家县级公立医院(含综合、妇幼、中医医院等)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支持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或按每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拓展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职业健康促进、口腔保健、透析等服务功能,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有条件的探索“两院一体”医养结合建设模式。优先支持常住人口10万以上、非县城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综合性医院水平,建成县域医疗次中心。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占比不低于30%,发展特色专科,掌握多项卫生健康适宜技术。
鼓励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地区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站。对临近乡镇卫生院、人口较少等不适宜单设村卫生站的行政村,可以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城市社区根据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力争消除服务空白村。到2025年,实现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应建尽建。加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及山区、海岛等特殊地区村卫生站建设。分类推进紧密型和联合型镇村一体化管理。
80%以上村卫生站至少配1名中医医务人员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投入机制,深化医疗卫生对口帮扶机制,健全中医药服务供给机制……根据《行动方案》,广东将多措并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
推动县域内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处方自由流动。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鼓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下沉优质资源。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办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可自愿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健全城市三级医院包县(市、区)、二级医院包乡镇(街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村(社区)的帮扶机制,将指导基层、下沉服务纳入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内容。持续开展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组团式”帮扶县级公立医院、“百名卫生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高水平医院跨区域联动“一对一”紧密型帮扶等活动。推进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
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健全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广东还将通过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创新医防协同与医防融合机制,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建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指导机制,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支持家庭医生团队为重点人群提供医防融合服务,探索在乡镇、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保障
筑牢健康根基、推进健康广东建设,人才是关键。《行动方案》明确,广东将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医疗卫生人才下沉,优化职称评聘,落实收入和待遇保障,加强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等保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壮大基层全科医生队伍,采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形式,稳步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推进培训合格的注册全科医生或加注执业范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按规定考核合格后增加执业范围。每5年完成一轮家庭医生岗位技术培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完善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对乡村医生免费开展岗位培训。
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招聘列入省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基层卫生人员,可采取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等方式进行。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财政补助等政策。执业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应在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1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新招录的中级及以下职称医生到村卫生站轮岗时间不得少于1年。探索“县招镇管村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统筹派驻到村卫生站执业。到2025年,乡村医生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左右。
(朱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