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本委讯 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广东省作为全国地市最多的省份,21个地市共设置1164间乡镇卫生院、653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量大、类型多、基础不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同样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中存在。
据介绍,为努力把短板变成“潜力板”,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能力提升,广东省部署和实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其中最为基础的就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即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疏通制约机构发展的瓶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更加稳固,发展动能更加强劲。
建章立制 凝聚改革合力
广东省的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工作由省委、省政府高位统筹、高位推动,在省直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形成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早在2017年,省委、省政府就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保持公益一类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
省卫生健康委深入县(市、区)开展调研指导,覆盖所有21个地市,讲解和分析新形势下基层机构发展态势,推广“政府保基本、绩效靠发展”理念,及时纠正部分地区认为“医疗机构已有业务收入,不应实行一类供给”等错误认识,指导各地剖析问题、研究对策,逐项突破工作瓶颈。此外,还定期组织专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专项培训。
自2020年起,广东省从省级层面逐一审核所有县(市、区)的政策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印发至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市医改办。同时,广东省每年均将审核结果纳入医改考核,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在财政投入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广东省从“投入-效果”维度开展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监测,建立运行情况监测体系,将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财政收入占比、基层与县级公立医院人均工资性收入比值、收支结余机构数及结余额度、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增长率、门急诊及住院量增长率、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等作为核心指标,动态监测实施效果,分析政策措施的边际效益,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有效规避盲目追求经济收益而忽略公益职能等问题。
赋能放权 激发基层活力
广东省切实发挥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保障作用,统筹省、市、县多级财政,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建立稳健持续的投入机制,保障发展建设、人员和专项经费支出。2023年,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广东省纳入基层综合改革审核的177个县中,170个县(市、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供给 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占比96.05%。
如何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内生活力?广东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支结余部分可自行留用或上缴后再返还;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打破“吃大锅饭”“做多做少一个样”的局面;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引导树立正确的绩效增长理念,财政投入和绩效分配不与创收指标挂钩。
2023年,广东印发《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新一轮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规划通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万名医师下乡”三大工程,以及“三级医院组团式紧密型帮扶”等16个子项目,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提质和下沉基层。
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省常态一类财政保障机制有效建立,二类绩效管理效能持续发挥,基层收入结构得到合理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底,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一类事业编制在岗人员95652人,财政对此类人员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专项投入达到113.68亿元,年人均达到11.88万元,其中81个县(市、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均人员经费投入已达到或高于同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水平。
广东省纳入基层综合改革评价的177个县(市、区)中,176个县(市、区)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绩效工资总量不予限制,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但有收支结余时可核增绩效,占比99.4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合理收入的支配权看得见、用得上,有效调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基层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数比三年前增加11.7%,基层诊疗量占比同比上年提高2.38个百分点,县域医共体检查结果互认率98.76%、检验结果互认率96.3%。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数量占比达44.49%,较2020年提升9.2个百分点。
(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