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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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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布新版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方案

朱琳 整理

综合讯 1月2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方案(2024年版)》(以下简称《方案》)。与2023年版相比,流感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即HPV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带状疱疹疫苗等疫苗接种方案有所修订。

《方案》明确,疫苗接种应遵循三大原则,一是优先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二是知情、自愿。三是在疫苗同时接种原则方面,除疫苗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外,参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和《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指导原则(2020年版)》有关规定执行。

《方案》具体规定了21种疫苗的接种方案。关于流感疫苗接种方案,根据《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3-2024)》,《方案》细化了流感疫苗推荐接种人群,推荐优先接种人群由此前的5类细化为8类,具体为:医务人员;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罹患一种或多种慢性病者;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孕妇;6~59月龄的儿童;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重点场所人群,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监管场所机构的在押人员及工作人员等。在免疫程序方面,《方案》提醒,首次接种流感疫苗的6月龄~8岁儿童,如选择灭活疫苗需接种2剂次,如选择减毒活疫苗仅需接种1剂次;其他情形每年接种1剂次。

关于人用狂犬病疫苗免疫程序,《方案》主要变化在于,再次暴露后免疫程序方面,由原来的全程免疫后“6个月”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调整为“3个月”,全程接种后3个月及以上再次暴露者,应于0、3天各加强接种1剂次。对暴露前免疫程序有补充说明,即持续暴露于狂犬病风险者,全程完成暴露前基础免疫后,在没有动物致伤的情况下,1年后加强1剂次,以后每隔3~5年加强1剂次。

(朱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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