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卫生健康电子报

广东卫生健康新闻 用心用情守护患者健康 筑牢“健康防线”百姓有“医”靠 小手法有大作用 健康教育覆盖面持续扩大 强化控烟执法行动 提升慢性病防控效果

当前版:第2版:新闻
PDF原版下载
新闻
02

深圳市龙华区开展专项控烟督查

强化控烟执法行动

深圳讯 11月20日至24日期间,深圳市控烟办联合辖区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等执法部门在龙华区组织开展5场专项控烟督查行动,进一步督促深圳市各类禁烟场所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履行控烟职责,强化控烟执法行动。

4人楼道内违法吸烟被罚

督查行动开始后,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写字楼楼道开展巡查。写字楼每层楼道内都有禁止吸烟的标识,此外还张贴有此前的执法现场图片,以图文形式展示了禁止吸烟的温馨提醒。

但执法人员也发现,9层楼道内阶梯上有多处烟灰痕迹,同时空气中还弥漫有轻微的烟味。在20层的楼道上,执法人员还发现了一个装有水的水杯,里面有两个熄灭的烟头,同时空气中还残留着烟味。执法人员介绍,由于写字楼楼层较高,因此可能会出现吸烟者因不愿下楼前往吸烟区而选择直接在楼道内吸烟的情况。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公共视频发现16楼货梯厅有人吸烟。执法人员来到16楼果然发现了吸烟者,随即向吸烟者进行了《控烟条例》的宣导,同时对他处以50元人民币的罚款。吸烟者表示,自己知道楼道内不能吸烟,但是因为“懒得跑(下去吸烟区)”,所以就在楼道内吸烟。在接受处罚后,他也诚恳地表示:“以后注意!”

随后,物业工作人员再次告知7楼有人在楼道内吸烟。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后发现了3名吸烟者,其中一人看到执法人员后不愿配合,并迅速上楼离开现场,执法人员随即追上吸烟者对其进行《控烟条例》宣导,同时对其处以50元人民币罚款。另外一名吸烟者表示自己并没有注意到墙上张贴的禁烟标志,第三名吸烟者则表示写字楼应该设置吸烟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写字楼在一楼的前门和西门设置了吸烟区,吸烟者要吸烟可以下楼。随后执法人员也对其进行了《控烟条例》宣导,并分别对两人处以50元人民币罚款。

在行动的最后,执法人员向写字楼物业负责人介绍了今天的执法情况,指出物业管理处在日常控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管理处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将禁烟标识和吸烟区位置都明确传达给写字楼内的各家公司。

管理者负有宣传控烟工作义务

龙华区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莫淳淇介绍,写字楼内常见的违法吸烟点主要是集中在安全通道和洗手间,其中安全通道是“重灾区”。“在楼道内吸烟难以被发现,因此需要写字楼经营管理方组织较多频次的巡查管理。这也是查处写字楼违法吸烟行为的难点。”

针对执法过程中部分吸烟者质疑吸烟区位置的问题,莫淳淇表示,根据《控烟条例》,禁烟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负有宣传控烟工作的责任,因此管理者需要明确告知客户吸烟区的设置位置,有效做好通知和引导的义务。“可以在写字楼客户签署的合同或者协议中,将禁止吸烟工作列为协议的关键一环,让写字楼的客户都知道这里属于禁烟场所。”莫淳淇建议道。

莫淳淇还表示,根据《控烟条例》,执法部门可以通过日常的巡查和宣传,督促管理不善的经营管理方进行改正,如果发现屡教不改,执法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

据悉,今年以来,执法部门已经开展写字楼控烟检查91次,处罚个人92宗、处罚金额4600元,单位警告17宗。

(深卫宣)

放大 缩小 默认
投稿邮箱:gdjk#szb#vip.163.com
本网站由广东卫生健康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057423号-1

友情链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中心  全国12320卫生热线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健康广东

读者留言

看不清,换一张图片 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