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本委讯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印发《广东省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破解乡村医生队伍“青黄不接”等长期性问题,突出公益性,注重实效性,保证可持续性,打造一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专业化规范化乡村医生队伍,让广大农村居民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方案》明确实施对象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志愿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服务基层。实施步骤包括制定需求计划、强化政策宣传、组织招聘活动、执业注册管理、开展岗前培训。
在政策保障方面,《方案》提出落实收入保障、拓宽职业前景、完善激励措施三项政策。按规定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对符合条件领取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补助资金的大学生乡村医生,要及时足额拨付至个人。积极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镇村一体化管理,建立聘用关系。各地可按照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在单位内部分配中对大学生乡村医生予以倾斜,进一步提高其收入待遇和岗位吸引力。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关政策适当提高大学生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加大大学生乡村医生的继续医学教育资源供给,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统筹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在职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形式,重点开展基层适宜技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理论知识等的培训,确保上岗后3年(含)内完成一轮培训。
(潘成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