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眼病”对视会传染? 是误区!
近期,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眼科门诊接诊了不少“红眼病”患者,甚至存在全家人相继感染的情况。关于红眼病,民间有种说法,只要对视就会被传染,这是真的吗?如何有效预防红眼病,患病后又该如何治疗呢?
主要通过接触传染
急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可由细菌、病毒或衣原体感染引起;物理性刺激和化学性损伤也可引起结膜炎;还有部分结膜炎是由免疫性病变、与全身状况相关的内因、临近组织炎症蔓延引起的。其中急性结膜炎是眼科门诊中常见的一种传染性眼疾。
红眼病发病急,双眼同时或先后发病。初发时眼部会出现结膜充血、眼痒异物感等症状。随着病情发展,眼皮红肿、沉重,结膜充血加重,同时有畏光、流泪、烧灼感、眼屎多、结膜出血等症状,早上起床后眼皮还会被分泌物黏住,不易睁开。一般发病3-4天炎症最重,以后逐渐减轻,病程常少于3周,少部分会出现角膜炎等并发症。
红眼病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染,互相对望是不会导致红眼病传染的。但红眼病患者眼部分泌物及泪液中带有细菌或病毒,健康人在接触了患者的眼部分泌物、受污染的物品,如毛巾、脸盆、玩具、门把手等,再用手接触眼睛就有可能被传染。
五招预防红眼病
1.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不用手揉擦眼睛。
2.如家庭成员有感染者,接触患者后应用流动水洗净双手,或用速干手消毒液洗手。
3.红眼病高发期,尽量不要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游泳池,接触公共物品、电脑键盘后要洗手,避免用手揉眼。
4.不和他人共用接触眼部的用品,如眼药水、化妆品等。
5.不和他人共用个人卫生用品,如毛巾、脸盆等,尽量用流动水洗手、洗脸。
不幸“中招”需及时就诊
如不幸“中招”患上红眼病,请及时至正规医院就诊,按医嘱规范治疗。虽然红眼病有一定的自愈倾向,但是如果治疗不当,有可能迁延转化为慢性结膜炎,甚至有炎症感染蔓延至邻近的角膜组织导致视力下降的可能。红眼病的症状完全消失后,患者还要继续接受几天的巩固治疗,以防复发。
同时,患者的洗漱用品应严格隔离使用,每日煮沸消毒;患者接触使用的物品,用75%酒精擦拭消毒。患者要自觉隔离,避免进入公共场所或参与社交活动,居家治疗休息。患者滴眼药水前、后要洗手。滴眼液、眼膏单人单用,不交叉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