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方案印发
本委讯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夯基础的浓厚氛围,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妇幼健康竞赛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之前,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总工会印发《关于举办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卫生健康职业技能竞赛。
《方案》明确,竞赛设“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4个项目,竞赛范围为相关政策规范、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内容。参赛人员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工作的妇幼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各地级以上市、省卫生健康委有关直属单位、设临床医学院的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可各派出1支代表队参赛。
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3个阶段,包括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和知识竞答等环节。通过县区、地市、省级层层选拔,最终根据各单项总分排名,选拔出4名队员参加国家比赛。竞赛设个人奖、单项奖、团体奖、优秀组织奖、优秀宣传奖及特别贡献奖,4个竞赛项目省级决赛第一名的参赛选手,符合条件的可由省教科文卫工会优先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方案》要求,各地市要在本市范围内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并参照决赛奖项设置,设置本地初赛、复赛奖项予以表彰。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在10月15日前完成本级竞赛并组建参加省级决赛队伍。要秉承公平公正原则,着力提高竞赛质量,精心设计比赛环节,以赛促培、以赛促训,以竞赛为契机,全面掀起全员岗位大练兵热潮,切实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
(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