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处理器的净化效果分级与评价团体标准颁布
本委讯 6月6日,广东省预防医学会颁发《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净化效果分级与评价》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标”),自6月8日起实施。本团标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的纯净水处理器和净水处理器的净化效果分级评价,不适于软化水机以及前置过滤器。
省预防医学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净化效果分级与评价》从2021年8月启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标准规范,编制组经过22个月的研制,15个单位送检40个各种类型和规格的水质处理器,先后征求相关单位和专家意见12次,前后收集182条建议意见,修改编制14稿,形成《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与评价》(报批稿)团体标准。经过专家讨论,大家认为该标准编制及时,调研充分,参与单位广泛,分级依据充分,去除率合理,标准的结构规范。
(钟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