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构建多元托育服务体系
目前可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6万托位
▲托育机构户外活动
▲医育结合小小牙医活动
“截至2022年底,广州市登记注册且实际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共1083家,可提供的托位数为6.03万个。”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通过备案的机构223家,通过卫生保健评价的托育机构393家,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为3.58个,机构数量和托位数均居全省前列。
日前,广州市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据了解,该市正通过“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创造特色多元化服务”等措施积极构建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托育服务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坚持政府牵头,落实高位推动。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坚持政府牵头、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强化组织领导。2020年“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纳入广州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2021年、2022年普惠托育服务项目试点分别纳入多个区的十件民生实事、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等。
坚持规划引领,明确发展方向。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内容纳入《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广州市人口发展及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广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预期值定为5.8。编制《广州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强化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印发实施《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在居委级公共服务设施中提高福利设施配置标准,明确1-1.5万人,每处托育机构一般用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800平方米。印发实施《广州市全面推进强镇兴村若干措施》将农村地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工作内容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
坚持多措并举,强化政策保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2021年、2022年市本级财政分别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广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等优生优育工作,通过奖励补助示范托育机构、支持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落实母婴安康健康教育经费等,推动广州市婴幼儿医疗保障能力和照护服务能力综合提升。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设施。广州市率先成为全国首个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的城市,出台全国首部母乳喂养的地方性条例《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消费价格;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扶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对符合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围内的保育员、育婴员、妇婴护理等婴幼儿照护相关工种实施补贴,2020年以来享受补贴人员共40761人次。
坚持规范管理,完善服务体系。全省首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专职技术指导机构,依托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成立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全市11个区均成立区级技术指导中心,指导辖区内托育机构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有序搭建全市组织网络。建立全市托育工作月例会制度,确保信息渠道,工作推进督导到位。鼓励托育机构就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开展医育结合模式,实现全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和指导全覆盖,2022年累计出具整改意见书927份。
坚持人才先行,提升服务能力。在全国率先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托育照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与出版社合作编写出版《托育照护教材》丛书。牵头完成广东省托育照护职业培训认证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共有11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学前教育、幼儿保育和婴幼儿托育专业,在校生数为5398人。每年举办2-3期“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保健人员岗前培训”,累计1875人参加培训考核。创新岗位培训,开发建成“广州托育托幼”小程序,提供儿童早期发展专业指导。
坚持示范引领,发展特色服务。在全国率先创立托育优质服务示范点。2020年,在全市11个区组织遴选11个托育机构优质服务示范点,给予每家机构15万元的资金支持,发挥“以优促建”带动示范作用。积极遴选申报国家普惠托育项目,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为广州新增普惠托位500个。打造“家庭科学育儿第一课”战略品牌。联合多家主流媒体举办22次家庭科学育儿直播,点击量超过2382万人次。依托“保健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知识宣传,单篇文章阅读量最高达9万余次,视频播放量超20万人次。
在全国率先搭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体系
三级管理体系和部门联动机制已经形成。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婴幼儿照护指导意见,同年7月,广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22个成员单位作用,协同推进政策落地见效,形成有利于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环境。各区相应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各镇(街)公共服务项目办和基层计生协会指定专人负责,三年多来,各部门有序推进工作。
科学育儿业务指导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在全国率先搭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体系。建立涵盖组织机制、实施方案、备案管理、卫生保健评价和质量控制为一体的市、区、镇(街)三级指导体系。规范托育机构发展,打造“托育地图”,方便婴幼儿家庭在线查找附近已通过卫生保健评价的托育机构,依托各公众号平台开展家庭科学育儿知识科普,提升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托育政策法规规范体系日趋完善。制定实施市政府规章《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设定专门条款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等;启动《广州市托育机构管理条例(草案)》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并纳入广州市2023年立法预备计划;制定实施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规范》;已基本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托育服务政策体系。
智慧化服务管理体系初见成效。积极培育智慧托育新业态,在全国率先建设“广州市智慧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从部门管理-机构服务-家庭照护三方面打造多维度多角色场景化智慧化服务管理模式,为行政部门、托育机构、幼儿家庭提供一体化服务和监管。目前全市三级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网络及千余家托育机构均依托此平台开展相关工作。
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规范运行。落实政府多部门综合监管责任,推动市场监管、消防安全等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卫生健康部门内部监督指导机制,强化卫生监督部门督导检查,备案审核与日常巡查工作,发挥托育行业自律作用,按照《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落实各项管理要求。成立托育服务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专责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层层强化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业务数据等信息化规范管理。
目前,广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呈现多元化特点,已基本形成“一园一中心、托幼一体化、集团连锁化、用人单位托育”等模式和特色服务。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