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百名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
本委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卫生健康人才下乡,建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制定《广东省百名卫生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是2023-2025年,按照自愿报名、公平选拔、双向选择的方式,面向全国选聘100名具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执业经历、高级职称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退休医生担任首席专家,在全省47家中心卫生院全职工作3年,建设1个特色专科,开展1项以上新业务、新技术,“传、帮、带”打造1个专科团队,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获得感。
《方案》提出,首席专家获聘后担任所在单位的学科带头人,负责组建专科团队,开展特色专科建设,引进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全面提升团队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急危重症及时处置以及预防保健、康复与慢性病管理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积极开展临床带教工作,通过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手术示教、病例讨论等方式,定期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及水平。首席专家应按工作职责要求,服从安排,完成有关工作,由所属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按年度进行考核。
《方案》明确,服务协议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服务期限为3年,各单位可结合实际与专家1年1签或一次性签订3年协议。专家到岗工作后,对未能按服务协议要求履行职责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发生医疗事故的,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或因个人身体原因及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服务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协议。
《方案》要求,各地级市卫生健康局要指导做好首席专家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支持中心卫生院和首席专家开展特色专科建设工作,组织做好首席专家选聘、年度考核和跟踪评估工作,协调解决服务期间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有关工作材料。
《方案》明确,首席专家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补助,采取“逐月+年度考核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即到岗工作后每月发放1.5万元补助,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余下2万元补助。有条件的,可结合首席专家工作成绩,按有关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首席专家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带薪假期参照单位在职人员进行确定。
《方案》明确,各岗位首席专家累计聘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因聘用人员中途离职、协议终止重新选聘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时间,不计入累计聘用时间。
(潘成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