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首创“卫健+民政+医保”医养融合发展新模式
养老“四不离” 赡养“轻负担”
为深入贯彻落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肇庆市以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为突破口,积极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在全省首创“卫健+民政+医保”医养融合发展新模式,突破医疗、养老的机制壁垒,解决群众身边医养结合需求、养老机构健康护理能力不足、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养老服务困难等难题,减轻老年人养老医疗的负担,提升基层医疗与养老服务能力,项目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
通过试点建设,新增医养结合床位420张,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老人生病时可直接按床日定额付费方式进行医保结算,减轻经济上的负担。同时,正在谋划第二批医养结合项目6个,在“十四五”期末实现每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全覆盖。届时,全市医养结合床位将达3500张,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
积极谋划 统筹推动
坚持党建引领,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工作合力。肇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医养结合与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打破民政部门“管养老不医护”,卫健部门“管医疗不养老”的部门壁垒,从顶层设计上整合编办、财政、民政、卫健、医保资源,重点从人力、财力、政策上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医养结合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和市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强力推动。市卫生健康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牵头组织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各县(市、区)负责医养结合工作的领导干部到外地调研考察,研究突破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工作的痛点与难点问题。通过深入调研后,结合本地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肇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试点(第一批)工作方案》,有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实落地。
完善机制 明确责任
医养融合发展,以医疗为依托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项目牢牢抓住群众身边医疗与养老需求这个难点,抓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这个着力点,构建“养老不离家门、不离社区、不离亲情、不离医院”的“四不离”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通过医养融合发展,以医疗为依托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老年群众医养需求的获得感、安全感与幸福感,让老年人满意、家属放心、社会认可。
项目整合编办、财政、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资源,明确各部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中的任务与职责。其中:民政部门为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办理养老机构备案,加挂“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牌子,争取与同类别养老机构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市财政局对每个试点机构拨付20万元扶持资金,各试点县(市、区)也结合实际予以资金支持。医保部门优先将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长期护理保险首批试点单位,推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费用;选取一定数量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诊治的严重慢性病病种列入住院基层病种,按同病同分值计算病种分值等。机构编制部门做好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证书业务范围增加“老年人养护服务”内容。卫健部门为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办理执业许可变更申请,增加“老年病科专业”诊疗科目等。
以点带面 精心突破
项目从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和封开县各选取1家具备一定基础和条件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开设老年医学科,利用闲置空间和床位,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养老一体化服务。打造集医疗、养老、康复、护理、健康养生为一体的“医养融合”综合服务机构,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等;“养”包括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有效保障了老年人享受医疗和养老的服务质量。同时,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将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家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等基础性签约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实现居家养老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结合。
争取支持 绩效评价
保障措施全面到位,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赡养压力。市财政、民政、卫健、医保、编办等部门对项目给予全面支持与保障,推进项目的顺利运作。项目建成后,医养结合中心能得到各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扶持。老年群众入住医养结合中心,在享受到高质量医疗和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更可得到医保的充分保障,进一步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赡养压力。
争取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的大力支持,获得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医养结合项目资金660万元。各试点县(市、区)成立领导机构并建立协商机制,结合实际予以资金支持,试点单位也积极筹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评价体系,开展定期联合督导,完成项目质量评价报告,确保项目落实、落效。
(作者单位:肇庆市卫生健康局)
栏目:关注老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