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感染者何时可以献血
新版《工作指引》给出明确时限
据健康报消息 为指导采供血机构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血站工作人员和献血者安全,实现血液安全供应,12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印发《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以下简称新版《工作指引》)。新版《工作指引》明确,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7天后可以献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复6个月后可以献血。
新版《工作指引》按照疫情防控最新优化调整措施,结合血站工作实际情况,从人员防护、工作场所清洁与消毒、医疗废物处理、献血者选择与管理、采供血流程、实验室检测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涵盖血站无偿献血工作各环节。
据悉,与2021年《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相比,新版《工作指引》修订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删除了关于密接者、次密接者以及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者暂缓献血有关内容。二是提出接种基因重组疫苗与接种灭活疫苗后暂缓献血48小时。三是指出全球尚无新冠病毒通过输血途径传播的报道。为最大程度保障血液安全,在血站普遍实行的献血者回告政策中继续保留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的回告内容,将回告时间缩短为48小时。
新版《工作指引》还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措施和病毒变异情况,优化、调整了血站相关清洁消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