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促进社区康复健康发展
本委讯 近年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出台系列政策扶持措施,构建社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康复医保支付体制、加强社区康复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我省社区康复健康发展。
构建社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康复医疗服务发展。《广东省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健全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推广康复医疗科普宣教,加强康复医疗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康复医疗领域改革创新等主要任务。构建“基层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专项工程。依托省康复医学会牵头制定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指南,以省级试点医院为基地,大力加强社区康复医学人才培训培养。以“互联网+家庭医生”、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基层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丰富和创新康复医疗服务模式,打造社区康复人群服务联动平台。
加速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广东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我省中医康复发展与基层康复医疗建设紧密结合,基本实现镇(乡)中医康复诊室(中医馆)全覆盖,支持县域中医医共体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的内涵建设,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中医康复室,发展适用于基层、社区的小型化、专业化的中医康复设备和康复适宜技术,推广中医药康复适宜技术,扩大康复教育、辅具指导、居家康复训练指导的覆盖面。同时,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婴幼儿中医健康管理和个性化干预。
强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目前,全省共建立家庭病床27004张,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9938家,共为510多万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地市也结合实际,纷纷探索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工作:广州市出台《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将康复护理作为基本服务项目之一,已建成社区护理站104家;深圳市建立医养融入社区的“罗湖模式”;茂名市以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老人活动服务站为依托探索村级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聚焦设施建设优化服务供给。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江门等6市编制出台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点等内容将与新一轮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衔接,确保规划落地,保障用地供应。此外,我省聚焦高龄、失能老年人刚性需求和老年就近就便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
完善社区康复医保支付体制
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不分所有制形式、经营性质、级别和规模,均可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患者就医报销提供更多方便,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促进社区康复发展。
完善医保目录管理。我省实施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针对老年参保人长期居家卧床康复治疗的需求,我省已将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病床巡诊费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针对老年参保人医疗护理需求,我省已将压疮护理、特殊疾病护理等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
医保支付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我省医保支付政策针对需要长期住院康复的老年人,实施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并将相关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满足老年人医疗需求。
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广州市按照国家部署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向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保障。截至2021年12月底,广州市长护险制度覆盖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约895万人。从试点开始至2021年12月底,长护险累计享受待遇人数为7.9万人,基金累计支出17.8亿元,其中2021年1-12月待遇享受人数7.7万人,基金支出9.9亿元。
加强社区康复信息平台建设
《广东省培育智能机器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明确提出实施服务机器人工程,推动医疗服务机器人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发挥支撑作用,支持养老陪护机器人、残障康复机器人等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加快实现规模化应用。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信息服务和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发展智慧生活,支持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建设以社区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
(潘成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