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和电子烟危害
今年3月,我国颁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该政策在今年5月生效。
电子烟的监管应是综合的控烟策略之一。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只要电子烟的生产、销售和流通未被禁止,成员国就应采取合适的监管措施,以实现保护公众免受潜在健康风险的危害、防止任何有关电子烟未经证实的健康说辞、保护控烟工作不受商业利益影响的目标。
电子烟对其使用者是有害的,并可能对其周围的人也产生危害。儿童和青少年使用电子烟尤其有害,他们接触尼古丁会给其大脑发育带来长久的损害,还会让他们对尼古丁上瘾。此外,研究表明,从未吸烟的未成年人使用电子烟,即使是尝试性使用,也会使其开始吸传统烟的可能性增加一倍。
电子烟企业为使其产品能够吸引青少年,通过各种口味、诱人的包装以及其他形式的广告和促销手段,力求把这些产品宣传为时尚的标志。因此,保护青少年的有效措施不仅限于对电子烟加以监管,还应实施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的所有以证据为基础的烟草控制措施。
在我国,烟草使用仍是导致非传染性疾病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之一。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各缔约方实施有效的措施,以防止和减少烟草消费、尼古丁成瘾以及烟草烟雾暴露。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有效保护公众健康,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健康:
提高所有烟草制品和电子烟产品的消费税,并确保增加幅度超过通货膨胀和收入的增长幅度,从而使烟草不会像一份学校午餐一样便宜;
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并禁止使用电子烟,以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雾的危害,让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在社会上不再随处可见;
要求电子烟产品包装上要有大幅的图形健康警示,以有效告知使用这些产品的后果,且使其包装对青少年不具有诱惑力;
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的广告、促销及赞助。
如果上述所有措施都能够得以实施并有力执法,年轻的一代就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免受这些有毒产品的危害,以最终实现“健康中国”的目标。
(来源:世界卫生组织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