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印发
积极推进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同享社会优待政策
本委讯 近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发展要求,谋划增加社会财富和劳动力供给,部署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了展望,是我省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规划。
《规划》提出,到2035年,城乡基本养老制度基本定型,并构建起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到2035年直至本世纪中叶,建立保障能力更强、更为均等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到2025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55%。到2035年,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80%。到2035年直至本世纪中叶,全面构建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符合国情、精准识别、支持家庭发展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推动形成有中国特色包容共济的慈善公益文化。
《规划》提出,在城市发展“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到2035年,具备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康复护理等综合服务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实现以社区为单位的全覆盖。在农村建设“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到2035年,大多数农村养老机构具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的设施条件,具备医养结合、社区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功能。
《规划》提出,到2035年,慢性病因素得到有效控制,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90%,实现老年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到2025年底前,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为特困人员提供供养服务的县级医养结合机构。鼓励设立中医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推动中医优质资源下沉,推进中医药医养服务,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95%设置治未病科。
《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省建成10所以上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5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3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基本形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全省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到2035年,每千名老年人配备2名社会工作者。
《规划》提出,积极推进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同享社会优待政策。制定有利于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居住的支持政策,推动省内超大城市完善老年人自愿随子女迁移落户政策。
《规划》强调,推进落实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待遇。
(潘成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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