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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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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食药物质管理试点

推广岭南特色膳食模式 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潘成均

本委讯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广东省对铁皮石斛、西洋参、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我省对铁皮石斛、西洋参、灵芝3种物质(以下简称3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管理试点,为研究论证将3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并实施规范管理提供依据,满足我省人民群众传统饮食习惯和食品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弘扬传统饮食文化,激发市场活力,推动药食同源物质产业有序、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试点物质和试点食品类别。在食品(含保健食品,以下同)生产企业开展以3种物质为原料,按照传统生产工艺加工的普通食品试点生产。试点食品类别限于饮料(含固体饮料)、糖果、代用茶产品,企业应按《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得相关品种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试点生产。在全省餐饮服务单位(不含学校食堂)开展以3种物质为原料,按照传统加工工艺和饮食习惯进行加工的餐饮食品试点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上述试点物质限于以炖、煮等传统烹饪方式加工制作的餐饮食品。

《方案》提出,试点工作周期自试点企业及试点产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之日起至2022年11月8日。试点结束后,试点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已生产的产品允许销售至保质期结束。餐饮服务单位试点工作周期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8日。试点结束后,试点单位应立即停止餐饮食品试点经营。

《方案》要求,组织做好食药物质试点生产经营政策的宣传解读,扩大试点工作社会知晓度,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公众、媒体等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试点工作社会共治;加大对食药物质相关食品安全法规标准、营养健康、合理膳食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广岭南特色膳食模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潘成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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